ICS27.010
CCSF01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GB45549—2025
石墨和螢石單位產品能源消耗限額
Normofenergyconsumptionperunitproductionofgraphiteandfluorite
2025-03-28發布2026-04-01實施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的規定
起草。
請 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內容可能涉及專利。本文件的發布機構不承擔識別專利的責任。
本文件由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提出并歸口。
Ⅰ
GB45549—2025
石墨和螢石單位產品能源消耗限額
1 范圍
本文件規定了石墨和螢石單位產品能源消耗(以下簡稱能耗)限額等級、技術要求、統計范圍和計算
方法。
本 文件適用于石墨和螢石生產企業能耗的計算、考核,以及對新建、改建和擴建項目的能耗控制。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內容通過文中的規范性引用而構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條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僅該日期對應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
本文件。
GB/T2589 綜合能耗計算通則
GB/T3518 鱗片石墨
GB/T3519 微晶石墨
GB/T12723 單位產品能源消耗限額編制通則
GB/T44539 螢石技術規范
3 術語和定義
GB/T2589和GB/T12723界定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
鱗片石墨單位產品綜合能耗 energyconsumptionperunitproductofflakegraphite
統計報告期內,生產鱗片石墨產品消耗的各種能源,折算成生產1t鱗片石墨消耗的能源量。
3.2
微晶石墨單位產品綜合能耗 energyconsumptionperunitproductofmicrocrystallinegraphite
統計報告期內,生產微晶石墨產品消耗的各種能源,折算成生產1t微晶石墨消耗的能源量。
3.3
螢石塊礦單位產品綜合能耗 energyconsumptionperunitproductoffluoriteore
統計報告期內,生產螢石塊礦消耗的各種能源,折算成生產1t螢石塊礦消耗的能源量。
3.4
螢石粉礦單位產品綜合能耗 energyconsumptionperunitproductoffluoritepowderore
統計報告期內,生產螢石粉礦消耗的各種能源,折算成生產1t螢石粉礦消耗的能源量。
3.5
螢石精粉單位產品綜合能耗 energyconsumptionperunitproductoffluoritefinepowder
統計報告期內,生產螢石精粉消耗的各種能源,折算成生產1t螢石精粉消耗的能源量。
4 能耗限額等級
4.1 石墨單位產品能耗限額等級見表1,其中1級能耗最低。
1
GB45549—2025
表1 石墨單位產品能耗限額等級
指標名稱
能耗限額等級
1級2級3級
鱗片石墨單位產品綜合能耗/(kgce/t) ≤125 ≤155 ≤215
微晶石墨單位產品綜合能耗/(kgce/t) ≤60 ≤75 ≤95
4.2 螢石單位產品能耗限額等級見表2,其中1級能耗最低。
表2 螢石單位產品能耗限額等級
指標名稱
能耗限額等級
1級2級3級
螢石塊礦單位產品綜合能耗/(kgce/t) ≤8 ≤10 ≤13
螢石粉礦單位產品綜合能耗/(kgce/t) ≤15 ≤20 ≤25
螢石精粉單位產品綜合能耗/
(kgce/t)
2段磨礦工藝a ≤20 ≤25 ≤32
3段磨礦工藝b ≤55 ≤80 ≤110
綜合利用工藝c ≤35 ≤56 ≤75
a 磨礦不大于2段(磨礦粒度≤74μm)、掃選不大于2次、精選不大于6次的易選螢石生產工藝。
b 磨礦不小于3段(磨礦粒度≤38μm)、掃選不小于2次、精選不小于7次的難選螢石生產工藝。
c 以金屬礦選礦的尾礦為原料,進行浮選提純的綜合利用生產工藝。
5 技術要求
5.1 石墨
生產石墨產品的現有企業,其單位產品能耗限定值應滿足表1中的3級要求;生產石墨產品的新
建、改建和擴建企業,其單位產品能耗準入值應滿足表1中的2級要求。
5.2 螢石
生產螢石產品的現有企業,其單位產品能耗限定值應符合表2中的3級要求;生產螢石產品的新
建、改建和擴建企業,其單位產品能耗準入值應滿足表2中的2級要求。
6 統計范圍和計算方法
6.1 統計范圍
6.1.1 石墨
石墨單位產品綜合能源消耗包括主要生產系統能耗、輔助生產系統能耗和附屬生產系統能耗,不包
括生活用能、建設及改造過程用能。主要生產系統、輔助生產系統和附屬生產系統具體如下。
a) 主要生產系統:
● 鱗片石墨:包括破碎工序、磨礦工序、篩分工序、粗選工序、精選工序、掃選工序、濃縮壓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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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45549—2025
工序、烘干工序,不包括產品深加工工序;
● 微晶石墨:包括破碎工序、烘干工序、磨礦工序、分級工序,不包括產品深加工工序。
b) 輔助生產系統:生產所需要的設備設施,包括生產所需的油、水、汽等系統、風機、儀器儀表及煙
塵處理等環保設施。
c) 附屬生產系統:生產過程中提供服務所需的設備設施,包括原料檢測、運輸、維修、辦公室等。
6.1.2 螢石
螢石單位產品綜合能源消耗包括主要生產系統能耗、輔助生產系統能耗和附屬生產系統能耗,不包
括生活用能、建設及改造過程用能。主要生產系統、輔助生產系統和附屬生產系統具體如下。
a) 主要生產系統:
● 螢石塊礦:包括破碎工序、篩分工序;
● 螢石粉礦:包括破碎工序、磨礦工序、分級工序;
● 2段磨礦工藝螢石精粉:包括破碎工序、第1段磨礦工序、第2段磨礦工序、分級工序、粗選
工序、精選工序、掃選工序、濃縮壓濾工序;
● 3段磨礦工藝螢石精粉:包括破碎工序、第1段磨礦工序、第2段磨礦工序、第3段磨礦工
序、分級工序、粗選工序、精選工序、掃選工序、濃縮壓濾工序;
● 綜合利用工藝螢石精粉:包括粗選工序、掃選工序、精選工序、濃縮壓濾工序。
b) 輔助生產系統:生產所需要的設備設施,包括生產所需的油、水、汽等系統、風機、儀器儀表及煙
塵處理等環保設施。
c) 附屬生產系統:生產過程中提供服務所需的設備設施,包括原料檢測、運輸、維修、辦公室等。
6.2 計算方法
6.2.1 單位產品綜合能耗
單位產品綜合能耗按公式(1)計算:
eX =Σn
i=1 (Ei ×ki)
MX …………………………(1)
式中:
eX ———石墨或螢石單位產品綜合能耗(X 為石墨或螢石),單位為千克標準煤每噸(kgce/t);
Ei ———統計報告期內主要生產系統、輔助生產系統和附屬生產系統所消耗的第i 類能源實物量
(含耗能工質消耗量);
ki ———統計報告期內所消耗的第i 類能源(含耗能工質)的折標系數;
MX ———統計報告期內合格的石墨或螢石產量,單位為噸(t)。石墨產品應符合GB/T3518或
GB/T3519的規定,螢石產品應符合GB/T44539的規定。
6.2.2 折標系數
能源的低位發熱量和耗能工質耗能量,應按實測值或供應單位提供的數據折標準煤。無法獲得實
測值的,其折標準煤系數可參照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或附錄A、附錄B給出的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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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錄 A
(資料性)
各種能源折標準煤系數
各種能源及電力、熱力折標準煤系數(參考值)見表A.1和表A.2。
表A.1 各種能源折標準煤系數(參考值)
能源名稱平均低位發熱量折標準煤系數
原煤20934kJ/kg(5000kcal/kg) 0.7143kgce/kg
煤制品12545kJ/kg~20908kJ/kg
(3000kcal/kg~5000kcal/kg) 0.5286kgce/kg
燃料油41868kJ/kg(10000kcal/kg) 1.4286kgce/kg
汽油43124kJ/kg(10300kcal/kg) 1.4714kgce/kg
煤油43124kJ/kg(10300kcal/kg) 1.4714kgce/kg
柴油42705kJ/kg(10200kcal/kg) 1.4571kgce/kg
天然氣32238kJ/m3~38979kJ/m3
(7700kcal/m3~9310kcal/m3) 1.1000kgce/m3~1.3300kgce/m3
發生爐煤氣5234kJ/m3(1250kcal/m3) 0.1786kgce/m3
生物質12545kJ/kg(3000kcal/kg) 0.4290kgce/kg
表A.2 電力和熱力折標準煤系數(參考值)
能源名稱折標準煤系數
電力(當量值) 0.1229kgce/(kW·h)
熱力(當量值) 0.03412kgce/M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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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錄 B
(資料性)
主要耗能工質折標準煤系數(按能源等價值計)(參考值)
主要耗能工質折標準煤系數(按能源等價值計)(參考值)見表B.1。
表B.1 主要耗能工質折標準煤系數(按能源等價值計)(參考值)
耗能工質名稱單位耗能工質耗能量折標準煤系數
新水7.54MJ/t(1800kcal/t) 0.2571kgce/t
單位耗能工質耗能量和折標準煤系數是按照電廠發電標準煤耗為0.404kgce/(kW·h)計算的折標準煤系數。實
際計算時,推薦考慮上年電廠發電標準煤耗和制備耗能工質設備效率等影響因素,對折標準煤系數進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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